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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井田制新探
作者: 张勋   来源: 陕西师范大学 年份: 2007 文献类型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宗族公社   西周土地宗族说   井田制  
描述: 井田制问题由来已久,自孟子起已两千余载,至今仍是扑朔迷离,列代大圣高贤都有宝贵箴言,研究成果粲然丰硕。但前人提及井田制,多有否认井田制者,认为井田多是孟子基于现实的理想化制度。因为关于井田制度的历史记载多有冲突,如《孟子》与《周礼》记载不符,且即使是《周礼》本身记载也是自相矛盾,后世的记载更是与这两
全文:井田制问题由来已久,自孟子起已两千余载,至今仍是扑朔迷离,列代大圣高贤都有宝贵箴言,研究成果粲然丰硕。但前人提及井田制,多有否认井田制者,认为井田多是孟子基于现实的理想化制度。因为关于井田制度的历史记载多有冲突,如《孟子》与《周礼》记载不符,且即使是《周礼》本身记载也是自相矛盾,后世的记载更是与这两者颇有不同,实为貌合实离,故人多非之。西周土地是“田里不鬻”的,这就使得井田的公私田一说尤为可疑。而《诗经》多处记载农业为集体劳作,加之其生产水平有限,实现个体家庭生产似乎是微乎其微,而我们知道井田的存在必须是个体家庭生产为基础的。 本文即从此出发,试论述井田制存在的合理性及其特征,明确本文的观点:西周井田制确是历史的实存。我们仔细对比发现两汉以前的井田制记述分为两大类系统,一类为《孟子》系,一类为《周礼》系,前者就是持八家共井说,存在私田和公田的差异,后者则是分两种情况:《小司徒》指得是赋役单位,《遂人》记得却是行政体系组织。到了汉代,这两大系统融合了,《汉书.食货志》,何休《公羊解诂》都能体现出来;到郑玄以《孟子》注《周礼.考工记》,赵岐以《周礼.小司徒》注《孟子》,这两大系统则完全混杂在一起,赋役编制混合,这当与汉代经学的今古文合流有很大关系。 本文的主旨在于以宗族土地制度为工具,大胆地尝试性阐述井田制存在的合理性,即是说通过对宗族土地本身特性的分析讨论,进而试探索在这种特性下的土地制度及其公社既有特点,这些特点如能与井田制特点相吻合,即达到了我们的目的。我们首先释义宗族含义,阐述宗族土地两重性,西周王室土地所有制在一家一姓的统治者集团内部的共财制,对统治者一家的私有,论证土地王有制,在法律上的王族集体所有制,经济上的多层宗族所有制表现出来的公私田的两重性的概念。在对宗族公社的论述中,首先释疑宗族公社这一概念,然后论述公社存在形态,释解宗族公社,作为原始公社制的遗留,分析在公私田上的劳作及赋税什一问题,我们重点论述土地定期打乱重分的概念,对宗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的异同简单比较,说明周属和隶属公社的存在。接着论证了井田制下的个体家庭个体生产的可能性,论述了个体家庭实际耕占土地数,继而论述西周农业生产工具,证明个体生产的能力足以脱离集体生产的桎梏。这样,一切又回归到本文观点,井田制确实是历史的实存。尾声中,本文通过对历史上一再出现井田制的“复活”事件一一回顾,从侧面折射出井田制的存在;同时就井田与宗族的内在关系,笔者也尝试性的进行了一个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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