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农田利害条约》

日期:2016.12.05 点击数:1212

【类型】期刊

【作者】韩榕桑  

【刊名】中国水利

【中文关键词】 平民百姓 宋会要 熙宁 《永乐大典》 改土 提拔重用 农田利害条约 头子钱 国朝会要 兴修水利

【年卷期】1993/9

【英文篇名】暂无

【英文作者】暂无

【基金】暂无

【中文摘要】据今900多年前的北宋熙宁年间,出现了一场封建制度内部的重大改革——王安石变法,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大事件。《农田利害条约》就是新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法令鼓励各级官吏和平民百姓向政府提出兴修农田水利的各种具体方案,按实施后功利大小加以酬奖,并量材录用。对推行新法兴修水利的县令,论功行赏,功绩大者,提拔重用。同时,制定借贷政策,支持水利建设,并派出大批官员下各地检查督促。变法期间,"四方争言水利",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的水利高潮。据记载,公元1070年到1076年7年间,京畿及各路兴修水利田有10793处,36万多顷。同时又进行了大规模的放淤改土。今天,我们以唯物史观审视此《条约》,仍可感到当时变法的磅礴之势。本刊发表这一古代文献,旨在以史为镜,古为今用,相信对我们多少是有些启发的。

【英文关键词】暂无

【语种】暂无

【页】25-27

【文献标识码】暂无

【中图分类号】暂无

【全文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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