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屯田到占田:魏晋之际土地私有制的全面确立
日期:2016.12.05 点击数:1245
【类型】期刊
【作者】王明前
【刊名】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卷期】2012
【英文篇名】暂无
【英文作者】暂无
【基金】暂无
【中文摘要】尽管土地国有制的屯田制是建安以来具有曹魏时代特色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对曹魏政权的立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但是恢复私有小农经济仍然是曹魏政权施政的主导方向。西晋占田制是曹魏屯田制瓦解的必然结果和法律确认。占田法就是课田法。西晋政权在确立私有小农经济的同时,对地主庄园经济也给以法律上的承认。重获生机的私有小农经济,在摆脱屯田制度压抑的同时,又立刻面临着封建庄园经济的蚕食。
【英文关键词】暂无
【语种】暂无
【页】46-52
【文献标识码】暂无
【中图分类号】暂无
【全文挂接】
相关文章
- 1、曹魏郡级屯田置官摭谈 作者:徐敏,史为恒, 年份:暂无
- 2、曹魏郡级屯田置官摭谈 作者:徐敏,史为恒, 年份:暂无
- 3、汉代西北屯田问题探析 作者:牟雪松 年份:暂无
- 4、辨析唐代的屯田与营田 作者:翟麦玲,谢丽, 年份:暂无
- 5、唐代西北地区政治地理格局变动研究 作者:魏昀 年份:暂无
- 6、东方地理环境与中国历史发展 作者:张艳国 年份:暂无